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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豁免法并不能保护政府免受所有法律索赔

4 月 25 日,2024 年

卡车事故律师

通过 Dean I Weitzman, E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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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法不会阻止对校区的法律诉讼

去年 12 月,一名法官裁定,州政府豁免法不会阻止针对坎伯兰谷学区的诉讼继续进行。2006 年,詹姆斯-赫加蒂(James Hegarty)和简-赫加蒂(Jean Hegarty)夫妇的儿子在一次校车事故中受伤,当时另一名学生遮住了校车司机的眼睛,导致司机失去对车辆的控制,撞到了一棵树上。

坎伯兰谷学区辩称,根据宾夕法尼亚州的《政治部门侵权索赔法》,应驳回诉讼。该州法律规定,地方政府机构及其雇员对某些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索赔享有豁免权。然而,法官正确地裁定,校车事故属于豁免法的八种例外情况之一。

宾夕法尼亚州政府豁免法

州豁免法保护地方政府机构及其雇员免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索赔。要受到保护,导致伤害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机构履行公务期间或为履行公务而发生。例如,下班后发生车祸的市政雇员不能就事故引起的法律索赔要求豁免。

但是,该法律并不保护地方政府机构免受每一起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索赔。法律规定了政府豁免法的八种例外情况,包括

  • 车辆责任
  • 个人财产的照管、保管或控制
  • 不动产的照管、保管或控制
  • 树木、交通管制和街道照明
  • 公用事业服务设施
  • 街道
  • 人行道
  • 照顾、看管和控制动物

原告必须能够证明以下几点,才能适用这些例外情况之一:

  • 受伤的原因是 过失行为 地方政府机构或其雇员在其公务范围内的行为
  • 如果原告受到非政府机构或雇员的伤害,通常可以获得损害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雇员的行为必须是过失行为。如果是故意、蓄意或犯罪行为,则不适用例外条款。

在 Hegarty 案中,法官裁定车辆例外适用于伤害其子女的校车事故。一般来说,要适用车辆例外条款,受害方必须证明受伤时车辆正在运行(即行驶中),且当地政府机构或其雇员占有或控制该车辆。在 Hegarty 案中,这两个要素都存在--受伤时校车正在行驶,而且校车是由学校雇用的司机驾驶的。

向政府索赔

许多人错误地认为他们不能向政府提出索赔。但正如 Hegarty 案所说明的,只要豁免规则的例外情况适用,就有可能对地方政府机构或其雇员提出侵权索赔。

但是,向政府索赔有一些特殊规定,包括通知要求和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在宾夕法尼亚州,个人可在受伤之日起两年内提出人身伤害索赔。但是,如果造成伤害的一方是当地政府机构或雇员,则受伤者必须在受伤后六个月内向该机构发出通知,以保留索赔权。在某些情况下,还必须在同样的六个月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索赔。如果错过了这些提交期限,那么受伤者可能会被禁止提出索赔。

宾夕法尼亚州法律还限制了在针对政府的侵权诉讼中可以裁定的损害赔偿类型和金额。例如,只有在原告死亡、永久性丧失身体功能、永久性毁容和/或永久性肢体残缺的情况下,且原告的医疗费用超过 $1500 时,才能就疼痛和痛苦获得损害赔偿。

在向政府提出侵权索赔时,由于存在上述及其他细微差别,因此必须与在此类索赔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合作。如果您因当地政府雇员或机构的过失行为而受伤,请立即采取行动维护您的合法权利。您提出法律索赔的时间有限。在处理针对政府机构的侵权诉讼方面经验丰富的律师可以帮助您确定您的索赔是否符合豁免法的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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