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上限只会伤害受伤者
4 月 24 日,2024 年
通过 Dean I Weitzman, E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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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参议院投票否决了医疗改革法案的一项修正案,该修正案限制了原告律师在医疗事故诉讼中可以收取的费用。
在参议员John Ensign(共和党-内华达州)提出的措施中,律师费将被限制在任何医疗事故案件中赔偿额的三分之一。如果损害赔偿额超过$150,000,那么律师可以额外获得超过$150,000赔偿额的四分之一。例如,如果损害赔偿总额为$300,000,那么律师将有权获得总额为$87,500的费用。修正案没有对辩护律师收取的费用规定同样的限制。
恩西恩参议员认为,这项修正案对于降低医疗事故保险费和改善患者获得医疗服务的机会是必要的。然而,如果这项措施得以通过,它所起到的作用不过是限制了医疗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应急费用的重要性
在按 判 決 金 額 收 費 的 孜 排 中 , 律 師 同 意 預 先 支 付 訴 訟 費 用 , 以 換 取 原 告 人 最 終 獲 得 的 損 害 賠 償 金 的 一 部 分 。该金额通常为三分之一,但取决于律师与客户协商的收费安排。
在人身伤害案件中,特别是在医疗事故诉讼中,按 判决金收费安排的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都不为过。这些酬金安排使那些无力支付法律代理费的人仍能在法庭上得到自己的一席之地。律师可以根据案情选择案件,而不是根据原告的支付能力来决定是否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代理。
按约定收取费用的安排也使律师能够承担高成本、高风险的医疗事故诉讼。挑战大型保险公司和医疗服务提供者需要花费大量金钱和时间。如果不能从损害赔偿中获得公平的份额,许多律师就只能承接利润最高的医疗事故案件,这将限制伤势较轻的受害者诉诸法律系统。这并不意味着伤情较轻的患者所受的痛苦较少,也不意味着他们的案件没有价值;这只是意味着他们将很难找到合格的法律代表。
结论
按 判 決 金 額 收 費 的 孜 排 旨 在 讓 那 些 本 來 無 法 使 用 法 律 系 統 的 人 有 機 會 爭 取 其 法 律 權 利 。伤者的支付能力绝不应限制他们向伤害责任人提出索赔的能力。参议院决定不通过医疗法案中对律师费的限制是正确的,但这不可能是对受伤者权利的最后一次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