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利福尼亚州重伤工人获赔 5650 万美元高速公路工人
2 月 10, 2017
由 Dean I. Weitzman, Esq.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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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一名 26 岁的加利福尼亚州筑路员工在加利福尼亚州尤里卡市的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工作时被一辆汽车撞倒,陪审团裁定他获得 $5650 万美元的赔偿,以补偿他在事故中遭受的灾难性伤害,包括严重的脑损伤和四肢瘫痪。
受害人凯尔-安德森当时正在为雇主工作、 全阶段挖掘公司(All Phase Excavating)于 2011 年 8 月为加利福尼亚州运输部(CalTrans)在百老汇和 101 号公路路肩实施夜间项目,当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安德森被驶来的车辆撞倒据美国《侨报》2017年2月2日报道 KRCR 电视 7 频道.
据称,All Phase Excavating 公司的官员曾要求加州交通局关闭工人正在维修路面的车道,但据报道,加州交通局不允许在当晚施工期间关闭车道。 报告称,当晚晚些时候,安德森和一名工友被一辆驶来的讴歌汽车堵在了工作区内。
在历时近三个月的庭审中,原告声称加州交通局 "拆除了一辆用作障碍车辆的反铲车,并调整了工作灯塔,使迎面驶来的司机感到刺眼的强光",这进一步危及了现场的道路工人。
安德森一名 42 岁的同事香农-摩尔(Shannon Moore)也在事故中受伤,陪审团判给她 $270 万美元的赔偿金,包括医疗费用、工资损失和创伤后应激障碍。摩尔在事故中致残。
两人都是 正在进行交通信号灯布线 据美国《侨报》2017年2月3日报道,当他们被撞时,正躺在路边的沟渠里。 Law360.
受害者对加州交通局、洪堡县公共工程局、尤利卡市和讴歌车司机塞莱娜-尼科尔-兰尼提起诉讼,"指控州政府单位玩忽职守,导致工地出现危险状况,而兰尼的行为也存在过失"。
陪审团的裁决 "认定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处于不安全状态",而且 "事故风险是可以预见的"。报道称,讴歌司机被认定存在过失,"但并未认定她是导致工人受伤的重要因素",而是将事故的 100% 责任归咎于加州交通局。
报道还称,安德森因医疗费用获赔$2,000,000美元,因过去和未来的收入损失获赔$1,500,000美元,因过去和未来的非经济损失获赔$35,000,000美元。摩尔获得了 $75,000 美元的医疗费用赔偿,$650,000 美元的过去和未来收入损失赔偿,以及 $2,000,000 美元的过去和未来非经济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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