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恢复,不收费。保证。

现行医保法案如何阻碍妇女获得医保

12 月 8, 2009

由 Dean I. Weitzman, Esq.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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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初众议院通过的医疗法案版本中包含了可能严重侵犯妇女选择权的规定。

它的做法是拒绝将联邦资金用于 任何提供堕胎保险的医疗保健计划.

即使妇女用自己的钱支付了 100%的医疗保险费,她也无法在现有的医疗计划下进行堕胎。相反,她将被迫维持另一个完全独立的医疗计划,以防将来可能怀孕。

许多人指出,这就好比强迫个人在万一患上癌症的情况下维持一个单独的计划。从本质上讲,意外怀孕是计划外的,因此政府强迫妇女购买价格昂贵、投机性强的保险似乎有点不妥。为什么不允许公共选择权所覆盖的个人在没有防晒霜的情况下外出晒太阳呢?

该规定已列入 斯图帕克-皮茨修正案该法案旨在禁止公共医疗保险向任何参保者提供堕胎保险。该法案虽然没有公开反对妇女的选择权,但似乎或多或少是对计划生育的控诉。

这肯定比 海德修正案该法案规定,除强奸、乱伦或危及生命的情况外,联邦资金不得用于资助堕胎。

如果斯图帕克-皮茨修正案在国会获得通过并被纳入最终法案,它可能会阻止许多妇女通过传统途径寻求堕胎,从根本上迫使堕胎重回小巷。

毋庸置疑,该修正案引起了强烈反响。NARAL Pro-Choice America、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等组织以及全国各地的女权活动家都公开反对这项措施。国会中的许多人也表示反对,并提出了修正案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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